北京农业职业学院
2008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
一、报名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;
3、身体健康;
4、具有本市正式户口;
5、已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。
二、招生计划
专业代码 |
专 业 名 称 |
学 制 |
招生人数(210人) |
上课地点 |
总计划 |
其中农业户口 |
111001 |
旅游管理(民俗旅游方向) |
2年 |
40 |
20 |
南校区 |
111002 |
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|
3年 |
35 |
20 |
南校区 |
111003 |
园林技术 |
3年 |
35 |
20 |
南校区 |
111004 |
畜牧兽医 |
3年 |
35 |
20 |
南校区 |
111005 |
金融保险 |
3年 |
30 |
10 |
北校区 |
111006 |
市场营销 |
3年 |
35 |
15 |
北校区 |
三、报名时间和办法
考生本人须在我院网站(www.bvca.edu.cn)上填写报名信息,并于3月22日、23日(8:00——16:00)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北校区(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)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:
1、报名表:考生需在3月7日早8:00-18日24:00之间登录我院校园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,真实、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,确认后打印《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》,并由考生本人签字后生效。
2、推荐表:考生需在3月7日开始登录我院校园网站进行网络报名的同时从我院网站下载《2008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推荐表》,并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,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班主任签字、学校盖章;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单位盖章生效。
3、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成绩单和“高中学生评语表”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A4纸复印,不剪裁);中职生须交有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“毕业生成绩表”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A4纸复印)。成绩单如有涂改或弄虚作假,一经核实,取消其报考资格。
4、如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(高中阶段)、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原件,请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(A4纸复印,不剪裁)。
5、缴纳自主招生报名费100元。
6、参加复试的考生,在复试时须携带高考体检表的复印件。
四、考试
1、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:
第一阶段:初试
初试成绩=笔试成绩+高中阶段学习成绩+各项证书分数;
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理解、分析、计算、判断能力等,考试内容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、数学、英语教学大纲为基础。考试时间150分钟,满分300分。报考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、园林技术、畜牧兽医专业的考生还需进行化学科目的加试,考试时间为45分钟,满分100分。考试内容以高中教育阶段化学基础知识为主。
第二阶段:复试
按初试综合成绩排序,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报考人数1:3的比例择优参加复试。
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,重点考察考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(如理解能力、动手能力、表达能力、行为举止等)。考试时间为每名考生15分钟,满分100分。
2、初试时间及地点:3月29日上午9:30全部考生在学院北校区进行基础科目考试,下午1:30报考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、园林技术、畜牧兽医专业的考生进行化学科目加试。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。
3、复试时间和地点:4月2日在学院校园网及校园内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,4月4日上午9:00在学院北校区进行复试。
五、录取
(一)录取原则:以“公平公正、综合评价、注重素质、择优录取”为原则,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,按专业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,按考生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序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(二)考生综合成绩评价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初试成绩
☆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:普通高中生的会考成绩,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成绩。
报考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、园林技术、畜牧兽医专业的考生参考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化学四科成绩;报考旅游管理、金融保险、市场营销专业的考生参考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政治四科成绩;各单科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高中阶段成绩。高中生会考成绩对应如下 :
优—90分,良—80分,中—70分,及格—60分,不及格—0分
☆ 笔试成绩满分为:旅游管理、金融保险、市场营销专业为300分;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、园林技术、畜牧兽医专业为400分。
☆ 考生在高中阶段所获各种证书成绩:满分为50 分(不累计)。
荣誉证书(包括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):市级以上证书计50分,区级证书计25分,校级证书计10分;
特长证书(包括科技、文化、艺术等项目):国家级获奖证书计40分,市级获奖证书计20分,等级证书六级以上(含六级)15分,五级以下(含五级)10分;
竞技体育类二级运动员:个人项目50分,团体项目20分
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、专业技能证书:计15分。
2、复试成绩
(三)考生报考我院可选报一个专业,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。
(四)各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。
(五)农业户口的考生可在本专业录取分数线下调15分录取。
(六)考生被我院录取后,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各类普通高考;已交纳的6月份高考的考试费用,学院将在入学以后退回100元。